服務條款
< 第1章 總則 >
第1條(目的)
本條款旨在規定Jarasoft Inc.(以下簡稱「公司」)與會員之間就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務所涉及的權利、義務、責任及其他必要事項。
第2條(定義)
本條款所使用術語的定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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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指基於網頁的便捷模糊處理服務BlurMe(網址:https://blur.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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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費服務」:指會員透過向公司支付一定費用,或接受與公司或第三方的交易條件後方可使用的、由公司提供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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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指使用服務的會員及非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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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指與公司訂立服務使用契約,並依照本條款使用公司所提供服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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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會員」:指會員以外的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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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費會員」:指使用付費服務的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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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模糊處理」:指利用BlurMe服務進行模糊或馬賽克處理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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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指用於使用BlurMe服務的訂閱方案,在實際服務中顯示為「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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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數」:指在BlurMe服務內用於AI模糊處理的點數,於會員訂閱各方案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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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伙伴」:指經公司授權銷售或轉售服務的個人或實體,或經公司許可將其服務與BlurMe結合並提供的解決方案開發商或服務提供商。
除本條另有定義外,本條款所使用術語的定義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未定義的術語依照一般慣例。
第3條(條款的公示與修訂)
① 使用者訪問或使用公司服務時,即視為同意本條款,本條款立即生效。
② 公司將本條款連同公司名稱、代表人姓名、營業執照註冊號、聯絡方式等,公示於服務初始頁面,或以其他方式通知會員。
③ 公司可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範圍內修訂本條款。
④ 公司修訂本條款時,應載明適用日期及修訂理由,並自適用日期前7日起至適用日期前一日止,透過電子郵件通知會員。對會員權利義務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變更,公司自適用日期前30日起至適用日期前一日止,透過電子郵件、登入時的同意視窗或其他電子方式通知會員。因會員電子郵件地址變更導致個別通知存在困難的,公司依照本條款通知會員,即視為已完成個別通知。
⑤ 會員有權拒絕修訂後的條款。公司通知會員修訂事項後,會員未在適用/生效日期前明確表示拒絕的,視為會員已同意該修訂。拒絕修訂後條款的會員,不適用修訂後的條款;在此情況下,會員可選擇解除服務使用契約或退出會員。但因特殊情況難以適用原條款的,公司可解除使用契約。
第4條(條款的解釋)
① 會員與公司另行訂立個別服務使用契約的,公司可就各項服務制定個別條款或營運政策(以下簡稱「個別營運政策」)。個別營運政策與本條款相衝突的,以個別營運政策為準。特別是,公司與企業客戶另行訂立個別契約和/或服務水平協議(SLA)的(例如為採用BlurMe Enterprise(B2B)解決方案),該契約的條款優先於本條款適用。
② 本條款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或一般慣例。
③ 本條款以韓文訂立,為方便使用者可翻譯為其他語言。韓文版本與任何翻譯版本之間存在差異或不一致的,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以韓文版本為準。
第5條(服務使用契約的成立)
① 服務使用契約經公司批准入會申請,且申請人同意本條款及公司隱私權政策後成立。
② 申請人點選會員註冊按鈕時,即視為已就本條款及公司隱私權政策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同時,視為申請人已同意本條款及隱私權政策。
③ 公司原則上批准服務使用申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不予批准,或在事後解除使用契約:
a. 申請人曾依照本條款喪失會員資格的。
b. 申請人使用虛假姓名或冒用他人姓名的。
c. 申請人提供虛假資訊或未提供必要資訊的。
d. 未滿14週歲的兒童提供個人資料時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
e. 因可歸責於申請人的事由無法批准的。
f. 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違反其他規定的。
④ 服務相關設施容量不足,或存在技術或業務上的問題的,公司可暫緩批准。
⑤ 公司依照第2款、第3款及第4款不予批准或暫緩批准的,原則上應將該事實告知申請人。
⑥ 使用契約的成立時間,以公司標示註冊流程完成之時為準。
⑦ 公司可依照公司政策對會員進行分類,並區分使用時間、使用次數、服務選單等。
⑧ 本條款自會員同意之日起適用至會員退出之日。但本條款的部分規定,在會員退出後仍可繼續有效。
第6條(使用者資訊的提供)
① 希望註冊為會員使用服務的使用者,應提供電子郵件、姓名等資訊,並完成電子郵件驗證或社交驗證(Google)。
② 使用者未完成第1款所述驗證的,服務使用可能受到限制;未以真實姓名註冊的使用者或會員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③ 冒用他人名義申請使用的會員,其所有ID將被刪除,並可能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受到處罰。
第7條(個人資料的保護與管理)
① 公司有義務依照隱私權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保護會員資訊。
② 會員應注意防止密碼、電子郵件等帳戶資訊洩露;因可歸責於會員的事由導致資訊洩露的,公司不承擔責任。
③ 會員透過服務處理、管理或使用包括照片、影片在內的第三方個人資料時,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以管理和保護該等個人資料;因該等行為產生的一切後果、損失或損害(包括第三方資訊洩露),公司不承擔責任。
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向第三方提供會員的個人資料:
a. 使用者事先同意的。
b. 以無法識別特定個人的形式,為統計、學術研究或市場調查而提供的。
c. 發生營業轉讓、合併等情形的(此時,公司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的程式和方式事先告知該事實,並賦予使用者就個人資料轉移撤回同意的權利)。
d. 法律要求提供,或偵查機關為偵查目的要求提供的。
第8條(會員的帳戶及密碼)
① 會員使用註冊時選定的電子郵件地址作為帳戶,以便順暢使用服務,並出於保護其資訊、接收服務使用指引等便利之目的。但帳戶具有反社會性、違反公序良俗或易被誤認為公司營運者的,公司可拒絕或限制其使用。
② 公司透過帳戶資訊管理服務使用並執行一般使用者管理事務,一個帳戶僅限一名自然人使用服務(以下簡稱「禁止帳戶共享政策」)。為明確起見,禁止帳戶共享政策同樣嚴格適用於同一法人內部的員工之間。
③ 為遵守禁止帳戶共享政策並保護個人資料,會員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管理其帳戶資訊。因疏於管理帳戶資訊或允許第三方使用而產生的損害,由會員承擔責任。
④ 會員可在公司規定的範圍內自由設定密碼,並可隨時更改所設密碼。
⑤ 會員負責保護和管理其用於訪問服務的密碼。但公司可出於安全原因,建議定期或不定期更改密碼。
第9條(對會員的通知)
① 公司向會員進行個別通知(指因個人事由向特定會員發出的通知)時,除本條款另有規定外,可透過用作帳戶的電子郵件地址進行。
② 對於第1款所述個別通知以外的通知,公司可透過在公司網站或公告欄公示至少7日的方式通知會員。但本條款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③ 公司依照本條向會員進行通知或個別通知時,會員未在指定日期前明確表示拒絕的,視為會員已同意該通知或個別通知的內容。
第10條(服務的提供時間與中斷)
① 公司自批准會員註冊之時起開始提供服務。但對於部分服務,公司可根據需要自指定日期起提供。
② 屬於第1款但書情形的,公司在網站上公告其內容及時間。但因不可避免的事由無法事先通知的,可事後通知。
③ 公司可進行提供服務所必需的定期或不定期檢修,檢修時間以服務提供頁面的公告為準。
第11條(服務的內容與變更)
① 會員可依照本條款、營運政策、幫助、使用者指南及公司制定的其他規則(以下簡稱「服務使用規則」)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務。
② 公司對向會員提供的服務的製作、變更、維護及修理擁有全面的許可權。
③ 公司可因新服務內容、程式錯誤(bug)修復等營運或技術上的需要,變更、增加或終止部分或全部服務。
④ 除相關法律法規另有特別規定外,公司可因規劃或營運上的需要或緊急情況,變更、中止或調整部分或全部免費服務,且無需向會員另行補償。
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限制或中止部分或全部服務:
a. 發生戰爭、事變、自然災害或國家緊急狀態等不可避免的事由的。
b. 因停電、設施故障或使用量激增導致正常服務使用受到妨礙的。
c. 因服務相關設施的維護、施工等而不可避免的。
d. 公司因其他事由無法提供服務的。
⑥ 除因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服務變更或中止外,公司對因服務變更或中止產生的問題不承擔責任。
第12條(資訊的提供及廣告的刊登)
① 公司可透過在公司網站公示或傳送電子郵件的方式,在會員使用服務期間向其提供認為必要的各類資訊。但除法律要求的交易相關資訊及客服答覆外,會員可隨時拒絕透過電子郵件接收該等資訊。
② 公司可為維持服務而刊登廣告,會員同意在使用服務期間展示廣告。
③ 對於會員參與公司提供的第三方廣告、與其溝通或與其交易而產生的任何損失或損害,公司不承擔責任。
④ 公司可使用合法收集的會員個人資料,透過電子郵件傳送第2款所述廣告;會員可隨時拒絕接收該等廣告。
第13條(權利歸屬)
① 服務及服務內的內容(以下簡稱「公司內容」)的一切權利,包括著作權及智慧財產權,均歸公司所有。
② 會員不得以擅自複製、傳播、修改等任何形式使用公司內容,亦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以下簡稱「擅自使用公司內容」)。因擅自使用公司內容造成的損害,由會員承擔賠償責任。
第14條(會員解除契約)
① 會員可透過服務內的帳戶刪除功能申請退出,公司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立即處理。
② 除相關法律及公司隱私權政策特別要求儲存會員相關資訊外,會員的全部資訊在退出後立即刪除,且無法恢復。
③ 會員退出後,不得使用同一電子郵件地址重新註冊。
第15條(使用限制等)
① 會員違反本條款、公司營運政策或服務使用規則規定的義務,或妨礙服務正常營運的,公司可透過警告、暫時停用或解除契約的方式限制其使用服務。公司對因該等限制產生的損害不予賠償。
② 儘管有第1款的規定,發生盜用身份、盜用支付、侵犯著作權、提供非法程式及妨礙營運、非法通訊及駭客攻擊、傳播惡意程式、越權訪問、獲取他人個人資料等違反相關法律、公序良俗的行為的,公司可立即解除契約。透過使用服務獲得的一切利益隨之消滅,公司不予另行補償。
③ 公司依照第1款限制服務使用的,限制的條件及具體內容以《使用限制政策》的規定為準,公司依照第9條的規定通知會員。
④ 會員可依照公司規定的程式,對公司的限制措施提出異議。異議理由被認定為正當的,公司應立即恢復該會員的服務使用。但公司對因限制產生的損害不予賠償。
第16條(禁止濫用)
對於故意或惡意反覆使用AI模糊功能以損害公司營運的使用者,公司可中止(限制或終止)其服務使用,且不向該等使用者提供任何補償。
< 第2章 付費服務的使用 >
第17條(付費服務使用契約)
① 付費服務自公司批准付費會員的申請之時起開始;公司因技術或營運原因無法開始提供付費服務的,將個別通知會員或予以公告。
② 付費服務按公司確定的方案分類。各方案的名稱、價格、點數額度及條件公佈於服務的價格頁面(blur.me/pricing)。公司向會員提供的點數數量、功能、服務及服務水平,根據會員選擇的方案確定。
③ 公司可修改其訂閱方案的種類、名稱、價格、點數額度及條件。變更依照第9條規定的方式公告。現有付費會員在其有效訂閱期的剩餘期間內,繼續適用其當前方案的條款,包括價格及條件。會員自願變更方案時,適用更新後的方案條款。
④ 在付費服務付款前,公司提供下列事項的資訊,以確保會員準確理解並在無誤的情況下進行交易:
a. 付費服務的詳細資訊,包括價格、使用期限、使用方法、取消付款的條件、退款事項及其他與選擇付費服務有關的事項。
b. 公司就不可退款內容所採取措施的確認。
⑤ 發生第14條(會員解除契約)規定的事由的,公司可不予批准或暫緩批准付費服務的使用申請。
⑥ 會員在填寫付費服務申請所需事項時,應準確提供與當前事實相符的資訊,並應向公司準確提供所選支付方式所需的支付資訊。
⑦ 會員應依照公司規定的程式,將前款所述事項的任何變更立即通知公司,公司應立即予以更新。
⑧ 公司可根據內部政策、外部支付機構(支付閘道器、銀行、信用卡公司等)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對使用付費服務的會員的交易金額設定交易限額;超過交易限額的,會員可能無法使用額外的付費服務。
⑨ 公司可因營運及技術上的需要變更所提供付費服務的內容(價格、所提供服務的詳情等),並依照第11條的規定事先通知付費會員。
⑩ 付費會員透過有線/無線網路訪問服務,或透過安裝在連線有線/無線網路的裝置上的應用程式使用服務的,可能依照付費會員與其所屬電信業者訂立的通訊方案產生額外的資料通訊費用。公司對產生的任何資料通訊費用不承擔責任。
第18條(方案變更)
① 會員申請變更方案的,公司立即予以處理;會員可按下列方式選擇方案變更的時間:
a. 立即變更方案:現有方案立即終止,並訂閱新方案。
b. 於當前方案到期時變更:現有方案於當前方案的下一個計費日終止,並自動訂閱新方案。
② 變更後的方案為付費服務的,費用於方案變更時收取。
③ 變更方案時,會員按新方案獲得基礎點數,現有方案的剩餘點數轉移並充入新方案。此時,無論方案的種類或期限如何,現有方案的全部點數均充入新方案。
④ 變更為較低方案的,以使用原方案為前提提供的一切優惠(折扣優惠、功能、服務等)隨之消滅;因會員不當獲得原有優惠造成損害的,公司可請求賠償。
⑤ 公司透過合作伙伴向會員提供付費服務的,適用該合作伙伴的政策。
第19條(支付方式等)
① 付費服務原則上採取預付方式。
② 使用費按月收取,以首次付款日為基準,於每月同一公曆日期計算。
③ 支付方式如下,公司可為特定付款型別指定特定支付方式:
a. 信用卡
b. 銀行轉賬
c. 虛擬帳戶轉賬(存款)
d. 其他電子支付方式
④ 付款定期自動進行。根據付費會員訂閱的方案,按月、按年或每兩年自動扣款。會員未表示停止使用的意思的,視為按月或按年自動續訂,並持續向會員收費。
⑤ 為服務使用契約的自動續訂及發票開具,公司可在服務使用期間及其後的一定期間內儲存會員的支付資訊。
⑥ 會員申請定期付款且未另行請求終止的,服務使用期間的付款按月或按年自動進行,公司透過電子郵件或簡訊將該付款通知會員。
⑦ 未經同意使用他人支付資訊的,可能依照相關法律受到刑事處罰或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⑧ 因支付資訊變更、信用卡或手機遺失、過期或更換導致定期付款失敗的,服務自最後一次定期付款日起一個月後自動中止。
⑨ 因會員未付款等可歸責於會員的事由導致定期付款失敗進而服務中止的,公司對由此產生的任何損害不承擔責任。
⑩ 定期付款期間費用發生變更的,將就該變更徵得會員同意。會員不同意費用變更的,公司可暫緩受理服務使用,或解除使用契約。
⑪ 對於需要增值稅(VAT)免稅或其他稅務處理的跨境合作伙伴付款及B2B付款,使用者所提供營業執照註冊號(增值稅稅號等)的準確性由使用者自行負責。因該等資訊填寫錯誤產生的任何稅款徵收、稅務不利或損害,公司不承擔責任。
第20條(撤回訂閱、退款及定期付款的終止)
① 付費服務提供之日後所獲點數未被使用的,付費會員可在7日內向公司請求取消(撤回訂閱)。儘管有前述規定,付費會員為居住於歐洲聯盟或歐洲經濟區的消費者的,撤回期限依照適用的消費者保護法律為十四(14)日;點數未使用之條件在該等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適用。
② 除符合本條款第22條規定要件的撤回訂閱及因公司故意或過失而退款外,因會員改變主意、對詳細說明理解不足或付款疏忽而撤回訂閱的,不予退款。
③ 付費會員中止付費服務定期付款的,可在已完成付款的剩餘契約期間內繼續使用付費服務。
④ 依照根據韓國《內容產業振興法》第28條制定的《內容使用者保護指南》,公司可扣除已承擔或應承擔的附帶費用及手續費後,退還餘額。
⑤ 撤回訂閱及退款須透過客服中心(support@blur.me)申請。其效力自向公司作出意思表示並送達公司時發生,公司收到付費會員的意思表示後應不遲延地予以答覆。
⑥ 確認付費會員的撤回訂閱申請後有應退款項的,公司原則上自收到意思表示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支付方式營運方請求中止或取消付款,並以與付款相同的支付方式向付費會員退款。但公司事先透過電子郵件或服務網站通知付費會員的,以及下列情形下,各支付方式的退款方式及退款可用期間可能有所不同:
a. 對於需要確認收款的支付方式,自確認收款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
b. 超過支付方式營運方(如信用卡公司)與公司約定的付款中止或取消期限後請求退款的。
c. 付費會員未立即提供退款流程所需的資訊或材料的(如現金退款所需的申請人身份證件影印件及帳戶,或提供他人名義帳戶的)。
d. 會員就退款處理有明確意思表示的。
⑦ 對於會員未直接付款而使用的付費服務,如作為禮物獲贈或透過促銷活動獲得的服務,公司無退款義務。
⑧ 會員違反本條款規定義務的,公司可採取解除或撤銷契約、限制服務使用或請求損害賠償等措施。解除契約後有應退款項的,公司可在一定範圍內扣除應由會員承擔的金額後退還餘額。此時,會員可依照公司規定的程式對公司的措施提出異議。異議理由被認定為正當的,公司可恢復服務使用;會員證明其無故意或過失的,公司按服務中止的期間延長使用期限。
⑨ 經會員請求或同意按月定期支付付費服務費用的,會員未支付使用費或支付方式違約導致欠費的,使用權可能被自動終止。希望維持付費服務的付費會員,應採取預防措施避免欠費或違約。
⑩ 付費會員在使用付費服務期間退出會員的,付費服務立即終止,且不予退款。此時,會員的資訊及服務使用明細依照本條款及相關法律處理。
⑪ 付費會員取消(終止)其定期訂閱付款的,該會員持有的全部點數於當前訂閱期結束時失效。
⑫(點數結轉及儲存上限)付費會員可將未使用的點數結轉至下一計費週期。但最高儲存上限受下列規定的約束:
a. 儲存上限:會員可儲存的點數以其當前方案的基礎點數額度加上公司另行確定的結轉上限為限。現行結轉上限公佈於服務的價格頁面(blur.me/pricing)。
b. 失效:每當透過任何交易(包括定期付款、方案變更或點數加購)增加點數時,系統將自動檢查並使超過儲存上限的點數失效。
第21條(付費服務內容的變更)
公司可因營運及技術上的需要變更所提供付費服務的內容(價格、所提供服務的詳情等),並依照第9條的規定事先通知付費會員。
第22條(付款錯誤)
① 發生與付費服務有關的付款錯誤的,公司以相同的支付方式全額退還錯誤款項。但無法以相同方式退款的,將事先通知。
② 付款錯誤因公司過錯發生的,全額退款。錯誤因會員過錯發生的,會員在合理範圍內承擔退款所需費用,公司可扣除該費用後退還餘額。
③ 會員主張錯誤並請求退款時,公司證明付費服務費用系合理收取的,可拒絕退款。
④ 公司依照《內容使用者保護指南》的規定,執行詳細退款流程及與付款錯誤有關的其他事項:
a. 公司或會員知悉錯誤時,透過電子郵件、服務網站或公司提供的其他方式通知對方。
b. 公司向會員索取退款所需資訊(姓名、付款憑證、電話號碼、退款申請帳戶等,以下簡稱「退款必要資訊」)。
c. 會員向公司提供退款必要資訊。
d. 公司自會員提供退款必要資訊之日起7日內處理退款(或經會員同意,與下期費用抵銷)。
< 第3章 附則 >
第23條(最低使用環境)
① 使用者應在下列最低使用環境下使用服務:
a. 作業系統:macOS 12(Monterey)或更高版本、Windows 10或更高版本
b. 瀏覽器:Chrome 90或更高版本、Edge 90或更高版本、Safari 15或更高版本、Firefox 90或更高版本、Opera 76或更高版本
c. Cookie:允許所有Cookie
② 在不滿足最低使用環境的環境下使用服務的,公司對由此產生的問題不承擔責任。
第24條(公司的義務)
① 公司不實施本條款及相關法律法規禁止的行為或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並努力持續、穩定地提供服務。
② 公司應建立保護會員資訊(包括信用資訊)的安全體系,並公佈和遵守隱私權政策。
③ 會員提出的意見或投訴被客觀認定為合理的,公司應在合理期間內處理。處理需要較長時間的,公司告知會員延遲的理由,並透過公告欄或電子郵件告知處理程序及結果。
④ 公司努力在與使用契約的訂立、變更及解除相關的程式和內容上為使用者提供便利。
第25條(會員的義務)
① 會員不得將公司提供的服務用於原使用目的以外的目的,亦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a. 註冊個人資料、申請入會或變更資訊時使用虛假資訊或他人資訊。
b. 冒充他人或虛假陳述與他人的關係,盜用或不當使用其他會員的帳戶及密碼。
c. 利用已知或未知的程式錯誤(bug)使用服務。
d. 詆譭公司或第三方、妨礙業務,或給公司或第三方造成損害。
e. 侵犯公司或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肖像權或其他權利,或未經公司批准收集、儲存、傳播或釋出其他會員的個人資料。
f. 欺騙第三方以獲取利益、以不道德的方式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務,或給第三方造成損害。
g. 未經公司授予特別權利擅自更改網站、向網站新增或植入其他程式、入侵伺服器、進行逆向工程、洩露或更改原始碼、搭建獨立伺服器、擅自更改或盜用網站的部分內容,或冒充公司。
h. 冒充或假冒公司員工或營運者,以他人名義登記檔案或傳送電子郵件。
i. 未經公司同意將服務用於商業、業務、廣告、政治活動或非法競選活動。
j. 違反服務使用規則使用服務。
k. 違反公序良俗,實施違法、不正當行為及與之相伴的行為。
② 會員有義務確認並遵守服務使用規則、公司網站上的通知及本條款的修訂內容,且不得妨礙公司的營運。
③ 會員負責管理其帳戶,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
④ 公司可在營運政策中規定與第1款、第2款及下列各項相對應行為的具體型別,會員應予遵守:
a. 帳戶名稱及密碼設定的限制。
b. 禁止帳戶共享政策。
c. 價格政策。
d. 服務使用契約批准政策。
e. 防止利用服務實施違法行為或伴隨行為的政策。
f. 在不侵害會員服務使用基本權利的範圍內,公司認為營運上必要的其他事項。
第26條(損害賠償)
① 會員因公司提供的付費服務的瑕疵受到損害的,對會員的賠償標準、範圍、方法及程式依照《內容使用者保護指南》。
② 會員違反本條款和/或服務使用規則的,或公司因按會員的請求或指示實施的行為受到損害的,或會員在使用服務過程中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會員應向公司賠償損失。
③ 因會員實施的違法行為和/或違反服務使用規則的行為,或因公司按會員的請求或指示採取的措施,導致公司收到第三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或被提起訴訟的,會員應自負費用和責任使公司免受損害。公司未能免受損害的,會員應賠償公司遭受的一切損害。
第27條(責任限制)
① 因自然災害或國家政策等不可抗力無法提供服務的,公司免除提供服務的責任。
② 因會員過錯導致的服務中斷或使用障礙,或電信業者提供的電信服務中斷或未正常提供的,公司免除責任。
③ 公司對會員就服務釋出的資訊、資料、事實的可靠性、準確性等不承擔責任。
④ 對於會員之間或會員與第三方之間以服務為媒介進行的交易,公司免除責任。
⑤ 除相關法律法規另有特別規定外,公司對免費服務的使用不承擔責任。
⑥ 在服務的雙引擎架構中使用瀏覽器端運算時,因使用者本地裝置規格不足(CPU、記憶體等)或瀏覽器錯誤及狀況導致的任務延遲、瀏覽器當機、輸出錯誤或資料遺失,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28條(準據法及管轄)
① 公司與會員之間的糾紛,以大韓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② 公司與會員之間糾紛的訴訟,向依照韓國《民事訴訟法》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
公示日期:2026年6月25日
生效日期:2026年6月25日